Q:听说最近学生资助出台了新政策?
A:果然大家对此都很感兴趣呀,那么今天,小编就来说说这最新出炉的资助政策吧~
这次的《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》由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共同印发,在两个方面作了拓展:一是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、党校、行政学院、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;二是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拓展到了预科生。
国家助学贷款拓展政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施,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哦!
Q:听起来真不错!那《通知》到底有哪15条内容呀?
A:别急,小编这就上图~
Q:嗯,政策内容我已经基本理解了,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?
A:那是当然!快来和小编一起找亮点!
亮点一:四个全覆盖
培养单位全覆盖,资助政策要惠及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党校、行政学院、会计学院等各类培养单位学生。
教育层次全覆盖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、研究生、预科生等各阶段学生,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、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。
公办民办全覆盖,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奖助学金、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。
所有区域全覆盖,所有省份于2017年4月30日前出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;对于跨区域就业学生,由就业所在地区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。
亮点二:四个精准
对象精准,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,确定具体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。
力度精准,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,确定重点资助对象,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照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资助。
分配精准。进一步优化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,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专业、培养层次、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。
发放精准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、标准、方式发放资助资金。
亮点三:三个结合
严格评定和人文关怀相结合,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,采用科学合理、更加人性化的方式,引导学生如实反映状况。
信息公开和保护隐私相结合,公示学生受助情况等内容时,不应涉及学生隐私;如有涉及应当征得学生同意。
保障学业和促进成才相结合,帮助受助学生正确面对困难,加强励志教育,引导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,让受助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。
Q:哇,这真是太棒了,我还想知道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呢!
A:好说好说~相信大家对于《通知》,也以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,想了解更多,就请点击阅读原文吧~(小编也忍不住又去点了呢)